夫妻的婚姻质量与性生活有着密切联系
对于婚姻来说——在合法合理的关系里,婚姻与其他关系最大不同,不可取代的独特,就是性关系。夫妻性欲的主要成分是由爱情的个人心理因素决定。在这方面,男子的殷勤、关怀、忠诚和细心体贴是爱情产生的主要条件。事实上,很多年轻姑娘虽然生理上达到性成熟,但并未感受过性生活的特有快感。
虽然,爱情的萌芽很早就开始产生,但很长时间内却保持着虚幻性。大部分妇女是在她们亲身享受了性行为的高度愉快感之后,才开始出现性欲的。除少数16~18岁的年轻姑娘外,大多数女孩子在这个年龄内的特点是开始恋爱、追求友谊、向往约会、散步,但并不向往性生活。
因为,每一个正常的妇女都有喜欢男人的意向。如果男子喜欢某一妇女,并有具体目的时,则妇女一般都有接受喜欢的要求。男女在两性关系上的主动性,总的来说是一样的,但其表现形式不一。妇女的主动性表现在努力吸引男性的注意,这就是在性关系方面表现的主动性。因为,要开始献殷勤,男子先要注意妇女,而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妇女本身。
所以,从这一意义来说,最初的主动性也表现在妇女一方,不管她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妇女在没有人注意她时,就产生一种消极失望的情绪。努力吸引别人注意自己,这是妇女的特点。妇女的服装特点和使用化妆品就足以证明上述特点。怕羞、腼腆这是妇女性行为的特点。妇女性行为的复杂化,在于尽可能地吸引别人对自己的注意。许多男子错误地认为,在性生活中,妇女天性是被动的,并且她总是能够而且应当以同样的准备程度来回答男子的欲望。
但是,他们不知道,在性生活前妇女应当有心理情绪准备。因为没有这种准备,妇女在性交时是没有任何快感的,甚至是不愉快的。对语言、动作、接触和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妇女比男子更明显。女子的性生活是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工作中的不愉快,丈夫不关心,以及他的粗鲁行为、责备、小小口角,所有这一切,都会使女子思想分散,使提高性刺激灵敏性的那部分大脑神经组织的反应受到抑制。
例如,波兰一位性专家指出:“很多妇女充分认识到,丈夫的温柔对她们来说比满足性欲为重要;此外,没有温柔就不可能有性的满足。为了使妇女能享受性交所赋予的全部愉快,爱情和友谊应把妻子和丈夫联结在一起,她应当信任丈夫,性生活后还能久久地回味同心爱的丈夫所过的性生活。”
另外,如果发现丈夫或妻子与过去的恋人交往,千万不要暴跳如雷,大吵大闹,而要沉得住气,冷静地了解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很可能爱人与对方的关系仅仅是一般的朋友关系,不应该因此而责难爱人。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使爱人仍然对对方有旧情,那么单靠禁止交往的做法是不能清除掉这种感情的。
总而言之,小编认为女人们这种限制爱人行动自由的做法往往反而强化他们之间的旧情,使本来可以化为正常的感情变为反常。所以,只要爱人与对方的关系没有超出一般朋友关系,就不应阻止他们交往。如果可能的话,自己也可以与爱人过去的朋友交个朋友。如果相信自己夫妻间的感情是稳固的,相信爱人的人格和品行,那就不应该有过多的猜疑。自己在这方面处理得越合情合理,越宽容大度,就越可能使爱人加深自己的责任感,使他(她)与对方的关系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