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战匈奴以少胜多 歼敌70400人 成一代战神(6)
在卫青、霍去病之前,匈奴还是一个可怕的强国,势力东至辽河,西越葱岭,南抵长城,北达贝加尔湖,乃欧亚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草原游牧帝国。汉朝人从卫青霍去病开始,在与匈奴的一次次死磕中,磨砺了坚不可摧的民族性格。
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汉朝人的性格,那就是——血性。
长达七十余年的匈奴凌辱,再加上延续百年的汉匈战争,炼就了汉朝人的血性,这是他们能够有尊严活着的依托。他们尚武,每年秋后,各地要进行训练、比武、考核。
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爱好习武,虎虎有生气,霍去病自然是武林高手,擅长骑射,连生活在深宫中的汉武帝,也有一身好功夫,史载他“好自击熊豕”,能“手格熊罴”。
东汉时期,先后被封为“冠军侯”的,还有贾复和窦宪。消灭北匈奴主力、留下“燕然勒石”典故的窦宪之神威,自不必说。
另一位贾复,出身文士,但是临阵果敢、身先士卒,在东汉中兴功臣中以勇武见称。在民间评书中,贾复甚至留下了“拖肠大战”的传说,在某次战斗中,他被强敌挑出肠子,杀出重围后,发现小伙伴不见了,于是杀回去,拖肠大战,救出小伙伴。虽是演义,也可见其之威猛。
汉朝人尚武有血性,绝不是窝里斗,他们以报效国家、沙场杀敌为荣,在远离家乡的边塞,用血性写下男儿战斗史诗。
比如,霍去病的姑姑是皇后,他完全可以在富贵乡中过纨绔少年的日子,却选择了到危险的前线建功立业。用伏波将军马援的话来说,就是“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这是汉朝人的主流价值观。
马援本人即如此,他是东汉开国功臣之一,为刘秀统一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天下统一之后,马援虽已年迈,但仍请缨东征西讨,西破羌人,南征交趾……后于讨伐五溪蛮时身染重病,不幸去世,身体力行了“马革裹尸”的气概。
今天读汉朝故事,常常感慨于有那么多传奇——或孤军坚守,任狂风暴雨也不屈服,或数人远征,虽九死一生亦不放弃;有杀出重围的悍勇,有战胜孤独的坚韧,有千里奔袭的自信,有以硬碰硬的豪迈……
两汉400年,人性朴拙,精神强健,重视荣誉,极具血性,元气淋漓,以英雄为荣,以爱国为荣,民族因此有超级的向心力,也因此爆发了极强的战斗力。
这般气度,如同霍去病墓前的“马踏匈奴”石像,一点都不花哨雕琢,跟繁琐俗艳无关,但其中的血性与力量,虽已凝固静默千年,仍能感觉喷薄而出。